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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 佑勇 男,1970年10月生,湖北省大悟县人。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,在孝感师专政史系(现湖北工程学院政法学院)任教。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及司法部、教育部等省部级重要研究项目10余项,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。 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法学研究》、《中国法学》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,其中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法学文摘》、《高校文科学 术文摘》、《人大复印资料》转载50余篇。出版《行政法原论》、《行政不作为判解》、《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》、《行政裁量治理研究: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》 等著作和教材共20余部。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,教授,博士生导师,武汉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国家行政学院、湖北工程学院兼职教授,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 心特聘客座研究员,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委员,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、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。入选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 秀人才(2004)、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(2009)、第六届“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(2010)、以及江苏省“333工程”领军人才、江 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、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专家、江苏省“五个一批”人才等。